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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投”一审结束:网贷首例自融判非法吸存

信息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7/30 20:07:58浏览次数: 5697
2013年的网贷倒闭风潮迎来了第一例判决。
  7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东方创投”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华夏时报》记者7月23日联系到被告方辩护律师魏志敏,对方回应表示听说了判决结果,但尚未拿到判决书,更多的情况不便回应。
  而与刑事审判结果相比,投资人更关心的是何时会有具体的资金返还方案。
  自融平台首例判决
  在网贷之家对问题网贷的汇总数据中,2013年共有76家平台曾出现提现困难、跑路或运营不善而关闭,其中有62家集中发生在10月之后。
  位于深圳的“东方创投”正是其中之一,也是一家典型的自融平台。
  2013年6月正式上线的“东方创投”在10月下旬突然停止提现,平台负责人邓亮在11月2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深圳罗湖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1日,东方创投共吸收公众存款超过1.26亿元,实际投资人1325人,投资人尚未提现的资金约为5250万元。
  邓亮陈述,平台吸收的投资款一面用于扩大企业规模,一面用于购买街头铺面。他又利用四间铺面获取抵押贷款投入了一套商业写字楼的首付,剩余才用在日常返还投资提现。他称因受到舆论攻击,投资人集中提现导致了资金链断裂。
  他表示前期曾有意出借给真实项目,但发现坏账会超过6%且不能按时收回,才想到以个人企业及物业实现增值利润,及时返还投资人本息。
  法院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邓亮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冻结在案的2500余万元资金,将按投资参与人未归还本金比例返还。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有投资人认为量刑过轻。但在采访中,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则认为,考虑到被告是自首,而且在偿还损失时配合比较主动,这一结果还是比较适当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对此表示,深圳的法治环境、社会容忍度、刑事政策相对宽容,“法院判决,定罪准确,量刑较轻”。
  对于网贷平台案件中常常提到的非法集资,一位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律师向本报记者解释称,这个概念包括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行为犯,不管目的如何,只要是从事了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又有两类情况,一类是没有吸纳资金资质而从事吸纳行为的,二是有资质而不按规定吸纳的。集资诈骗则是用诈骗的方法,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上述律师认为,就本案而言,“判决并不算重,被告人上诉的可能性很小。P2P监管没有定性,基本没有牌照,也就意味着不允许吸纳资金,不能有资金池。但在实际中很难把握。大部分P2P都是踩着红线走。”
  江川金融微信贷负责人刘迎生也表示,刑法虽然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如何构成并未明确。目前来看,监管最应该做的是对P2P的主体及行为进行明确规范。而本案中打着P2P旗号未从事真实的借贷业务,实际上已经背离P2P的业务属性。
  投资人维权未竟
  对于东方创投的投资人来说,判决之后资金如何返还,何时返还是眼下更重要的事。
  一位重庆的张姓投资人在7月24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未公布返还方案,因为刑事审判刚结束,还没有人就此事与投资人进行沟通。
  对于审判结果,他认为并未提及除冻结资金之外剩余资金去向,而他更想知道是否会对邓亮的个人资产进行处置以弥补超过2000万的资金缺口。
  该投资人称,因为距离远,案件周期长,他一直是通过投资人自发成立的一个维权QQ群来了解案件进展。这个群里目前有669个人。
  此前深圳警方曾要求各地投资人将相关的银行流水及网站后台信息等内容打印、签字并寄出,以作为证据。但该人士表示,并未看到警方对最终归集信息的公示,以至于他无法清楚地回答记者此案到底涉及多少人。
  东方创投自案发后9个月就有了审判结果,或许仍值得庆幸。因为2012年底案发的优易网案件虽在2013年4月便进入司法程序,但至今仍未开庭。
  而徐红伟则向记者表示,在东方创投之前,2012年6月跑路的淘金贷更早有判决先例,但因为时间相隔太久,他也未能就此进一步证实。
  当一个又一个问题网贷引爆了舆论热点之后,投资人要面对的是艰难而持久的维权。
  在浙江衢州,因经侦主动介入而停止运营的平台中宝投资正在进行判决前的资金返还。这一案件曾以超过3.5亿元的待收金额在3月份时引发关注。
  7月17日,“中宝投资”非法集资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案件已在7月15日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在7月25日与8月10日会将所扣押的部分涉案资金分期按比例向850名集资参与人返还。两次叠加,投资人最多可以拿回45%的损失。
  而超过期限未能提交有效证据材料的投资人,只能在司法程序审理终结之后获得返还。
  中宝投资的一位上海投资人7月23日向记者证实,此前未提交有效书面证据材料的投资人也都在抓紧组织提交,以便赶上第二批返还,否则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在网贷投资人羿飞(化名)看来,每一起案件都对投资人有风险教育的意义。“现在投资人明显成熟了很多,对比去年7月,正是在倒闭潮之前,属于利息最高,打新最疯狂的一个时段。而去年很活跃的一些投资人也因为赔钱而退出了。”他说。
  上述东方创投的投资人则向记者表示,他还在投资其他一些平台。“我还是看好这个行业的,只是希望能尽快追回损失,希望行业发展更规范。”他说。